2015/01/23 15:45 [獎助學金]1032清寒助學金申請(104.3.2 前繳交申請文件)

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

 

一. 申請對象: 凡本校大學部(含進修部)學生因家境清寒影響繼續就學者。

二. 申請資格: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有意願工讀者。

      1. 領有政府核發之【低收入戶證明】者。

      2. 符合申領弱勢學生助學金者。

      3. 符合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者。

      4. 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。

三. 請領助學金學生需完成服務時數,其實際工作要項與考評,由各使用單位規定並管理之。

四. 本助學金每學期以3個月計,每月以5000元為上限。凡領本助學金者須擔任服務工作,並於完成工作後,得請領助學金。

五. 申請程序: 申請者請於公告之日起備妥下列文件,請導師簽註意見,由各學系秘書彙整,於104年3月2日星期一前繳交至系辦。

      1. 申請書,請向系秘索取。

      2. 前一學期成績單(1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免附成績單)。

      3. 家庭年所得證明文件。

      4. 郵局儲簿封面影本。

      5. 清寒僑生應檢附僑外組開具清寒證明書。

六. 本助學金申請案件經【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】審核通過後,造冊並逕匯入學生郵局帳戶。

七. 本辦法經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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